胎儿系统超声检查通常在孕20-24周进行。系统超声检查是孕期的重要检查项目,通常在怀孕第6-7周开始检查,在孕20-24周进行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可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畸形,以及染色体异常疾病,如21-三体综合征、18-三体综合征、13-三体综合征等。
1、21-三体综合征:即唐氏综合征的筛查,在孕11-14周时,孕妇可以进行NT检查,即通过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的厚度,以此了解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的风险。NT增厚与胎儿患有21-三体综合征的风险密切相关,当NT>2.5mm时,胎儿患有21-三体综合征的风险会明显增加。当出现21-三体综合征时,建议孕妇及时遵医嘱进行引产处理;
2、18-三体综合征:即唐氏综合征筛查,通过抽血检查进行唐氏筛查,以此了解胎儿是否存在18-三体综合征的风险。当唐氏筛查结果为高风险时,建议孕妇进行无创DNA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;
3、13-三体综合征:13-三体综合征也称为帕陶氏综合征,属于染色体异常疾病。当出现13-三体综合征时,建议孕妇及时遵医嘱进行引产处理;
4、其他:如胎儿的心脏超声检查、脐带超声检查、胎儿的四维彩超检查、胎儿的胸部透视检查、胎儿的脑电图检查以及唐氏筛查等,以上检查可以明确胎儿是否存在心脏畸形、脐带绕颈、胎儿脑部发育异常等情况。
孕期内胎儿出现异常情况时,通常无法继续妊娠。因此,孕妇在怀孕期间需要定期遵医嘱进行各项检查,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早处理,从而保证胎儿的健康发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