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妇超声检查一般在孕6-7周可以检查出来,此时胚胎大小尚不明显,超声可显示为无法看到的状态。通常在怀孕12周后,胚胎逐渐生长发育,此时超声可清晰地显示出胎儿的形态。
在孕早期,孕妇需要通过超声检查了解宫内妊娠情况,以及排除宫外孕、滋养细胞疾病,还可以了解孕囊的发育情况。而在孕11-13周时,通常建议孕妇进行第2次超声检查,可明确诊断胎儿是否存在心脏搏动、胎儿形态异常、胎儿结构异常等情况。如果在孕22-26周时进行超声检查,可帮助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。如果在孕27-28周时进行超声检查,可明确诊断有无脐带缠绕、胎儿畸形,以及重度脑膨出、开放性脊柱裂、腹壁缺陷、内脏外翻等情况。如果在孕11-12周进行超声检查时,发现存在上述情况,也可以通过超声判断胎儿的严重程度。
因此,孕妇超声检查通常是在孕6-7周时进行,此时胚胎大小尚不明显,可看不清楚原本的胎儿形态,需要充分认识到超声检查的重要性,避免因超声检查过于放大,导致结果出现误差。而如果孕妇平时月经不规律或者受孕时间晚,在超声检查时可能会看不到卵黄囊或者胎芽,需结合血HCG检查等,以明确是否为正常的宫内妊娠。